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,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,以不同的形式(或称文学体裁)来表现一定时期,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.它不仅仅指供阅读的小说、散文、戏剧、诗歌等文学作品,更包括文学创作、文学接受和文学批评等环节在内的整个意识活动程,是人的一种能动性作用后的特殊意识形态。
这里,借用一下鲁迅的《药》。
假想一下,如果你我是生活在鲁迅所描写的那个村子里头的人,那么我们看见的,理解的,会是什么呢?祥林嫂,不过就是一个让我们视而不见或者绕道 而行的疯子。我们本身可能就是那一大早去买馒头,等看人砍头的父亲或母亲,就等着要把那个馒头泡在血里,来养自己的孩子。再不然,我们就是那小村子里头最 大的知识份子,一个口齿不清的秀才,大不了对农民的迷信表达一点不满。
但是透过作家的眼光,我们和村子里的人生就有了艺术的距离。在《药》里头,我们看见的不仅只是愚昧,同时还有愚昧后面人的生存状态,人的生存状 态中不可动摇的无可奈何与悲伤。同样,在《祝福》里头,我们不仅看见了贫穷粗鄙,还看见贫穷下面,人作为一种原型最值得尊敬的痛苦。
所以换一种说法,文学是用语言文字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,更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。正是文学,使你看见了上面的意识形态里的东西。
而艺术呢?通常认为,艺术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,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,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及客体的相互对象化。或者通俗的说,艺术也就是人的知识、情感、理想、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,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。
文学是一种以语言文字的形式审美创作活动,使人从中能获得艺术感,所以有文学艺术之称。艺术的形式除了文学还可以是音乐、美术、舞蹈等等,它们 作为不同的艺术载体,传达的都是人的思想或情感。同样,艺术不是仅仅指单纯的物质化的艺术作品。但是,文学和艺术不能简单的同一而论。在传统的文艺学中, 将文学与艺术并列的提法有待于商榷。从生存论美学角度看,文学的重心是想象,是理性之光,艺术的重心是直觉,是生存之光。生存之光包括生存的有机整体、生 存的流变性和生存的互动性。而文学不强调生存整体和流变,它是一段历史的记忆,是想象。演绎理性不是艺术,艺术一经理性就不是艺术了。艺术的重心是艺术直 觉,艺术直觉是人们借助艺术符号对人类情感的直接判断,是生存的历史化,而艺术体验是所有艺术和文学共性的东西,并不是艺术的特性。
文学跟艺术,就如尚没有融合的蛋黄跟蛋白一样,本源都是同一个蛋,一经搅拌又回归到一个同一体。但无论如何,它们都应该是这个现实社 会、人类精神饥饿的积极产物,是人的内心情感理想的最真实、最原始、最纯朴的美的体现。不是矫揉造作、粗枝烂叶,而是更高更深层次的雅与俗的统一,譬如“ 阳春白雪”与“下里巴人”。
注明:以上是我的一点粗见,整合了网络上的某些观点。







